1.按照審計工作范圍和性質可以分為標準審計報告和非標準審計報告
2.按照審計報告使用目的可以分為公布目的審計報告和非公布目的審計報告,公布目的審計報告是指用于向被審計單位的所有者、投資者或債權人等非特定性質利害關系者公布的審計報告,這種審計報告必須附送審計報告。通常,標準審計報告是用于對外公布的審計報告。非公布目的審計報告是指用于向經營者、合并或業務轉讓的關系人、提供信用的金融機構等具有特定目的關系人分發的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提供這類審計報告通常是應委托人具有特定目的而出具的,如審計報告某些特定項目、經營管理、合并或業務轉讓、融通資金等目的審計。
3.按照審計報告的詳略程度可以分為簡式審計報告和詳式審計報告,簡式審計報告,顧名思義,是內容和格式簡明扼要的審計報告,包括注冊會計師對審計報告審計后出具的各類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這類審計報告記載的內容是法令或審計準則規定的,而且用以表述的文字是眾皆通曉的,因此,要求它必須簡明扼要,并具有大體的標準格式。詳式審計報告,是指注冊會計師由于對所有重要的經濟業務和情況都必須做詳細、具體的分析和說明而出具的審計報告。詳式審計報告因為說明的內容豐富,程度不一,因此,很難做出統一措辭或基本統一措辭的要求,不具有標準格式的特點。如對被審計單位經營管理和經濟效益審計出具的報告,決非注冊會計師三言兩語就能說清楚的,有的多達數萬字,甚至數十萬字,加上附件資料,這些審計報告內容之多、言辭之多足可以同一本審計理論或實務的專著媲美。
4.按審計報告的格式可分為文字說明式審計報告與表格式審計報告文字,說明式審計報告是最常見的格式形式,絕大多數審計報告均采用這一格式。表格式審計報告是以表格為主體格式的審計報告。這類審計報告并不多見,而且也不是人們觀念中想象的通篇均是表格,因為它或多或少還需要配以一定的文字進行說明,純粹的表格式審計報告并不存在。
|